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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銀業貿易場交易編碼幸運大抽獎(第三季)

(已落幕)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047497-521) 時間:2017年5月2日

活動回顧

ACTIVITY REVIEW

香港金銀業貿易場交易編碼第三季抽獎圓滿落幕

        金銀業貿易場於港麗酒店(Conrad Hotel)舉行『金銀業貿易場交易編碼幸運大抽獎(第3期)』。交易編碼幸運大抽獎分6期 (即18個月)連續舉行,每期抽出60位幸運兒,合共送出360 份獎品,獎品總值超過100萬。當中包括金銀業貿易場精裝壹両9999金條、精裝伍両銀條及其他名貴電子產品。
        金銀業貿易場自2008年推出的「交易編碼」廣泛為投資者認識。活動旨在推廣「交易編碼」及「本場認可電子交易商」,讓公眾了解公平、公開、透明的交易制度及保障。今期抽獎大會請來自不同界別的知名人士擔任抽獎嘉賓,包括東華三院主席李鋈麟博士, JP、香港菁英會主席盧金榮先生,JP、香港網上經紀業協會主席伍子權先生、都市新聞集團主席黃浩博士、金銀業貿易場註冊委員會委員陳浩濂先生、中金在綫董事長陳受浩先生,以及本場首長與理監事。抽獎儀式由馬炎璋會計師行合夥人陳高慧明女士監場,見證60個幸運編碼誕生。
        投資者於「本場認可電子交易商」交易後,再經由本場驗證交易時間和價格符合當時市價後,發出一個交易編碼供投資者網上查閱交易紀錄,大大提高投資黃金的透明度,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而最近,本場將在投資者教育方面推出「投資黃金自衛術」,讓大眾認識幾個基本投資黃金的注意6個步驟。當中重點提醒投資者,確保黃金投資獲取『交易編碼』核實交易的重要性。
        支持媒體「中金在綫」為各家得獎行員及客戶進行專訪,分享正確投資貴金屬市場心得,以及推廣投資者教育相關資訊。


嘉宾视频

  • 唐桂坤先生採訪

    張資博先生採訪

    羅明立先生採訪

  • 李業偉先生採訪

    翟宇航先生採訪

    張德熙博士採訪

參與嘉賓

PARTICIPATING GUESTS

交易編碼夠均真,投資黃金更安心!

近年,金銀業貿易場推出不同形式的投資者教育,其中「投資黃金自衛術」是要提醒投資者六個需注意的事項,當中確保黃金投資獲取「交易編碼」核實交易最為重要。

活動發起人之一,金銀業貿易場理事長張德熙博士表示,自 2008年本場電子交易平台推出以来,「交易編碼」漸漸成為投資者買賣黃金附帶的認證,猶如寶石般均獲證書鑑定。投資者於「本場認可電子交易商」交易後,再經由本場驗證交易時間和價格符合當時市價後,發出一個交易編碼供投資者網上查閱交易紀录,大大提高投資黃金的透明度,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活動獎品

ACTIVITY PRIZES

每季獎品包括:

(A) 金銀業貿易場精裝壹両9999金條1條(價值HK$13,188) - (1份)

(B) Mac book air (13吋) 256 GB 手提電腦1部(價值HK$8,188) - (1份)

(C) iPhone 6s plus 64GB智能手機1部(價值HK$7,188) - (1份)

(D) Samsung GALAXY S7 Edge 32GB 智能手機1部(價值HK$5,998) - (1份)

(E) HTC 10 32GB 智能手機1部(價值HK$5,698) - (1份)

(F) GoPro HERO4 Black Edition 攝影機 1部(價值HK$4,298) - (1份)

(G) iPad Air2 64GB 平板電腦 1部(價值HK$3,888) - (2份)

(H) iWatch 38mm 配運動錶帶1隻(價值HK$2,288) - (2份)

(I) 金銀業貿易場精裝伍両銀條 1條(價值HK$2,198) - (50份)

條款及細則

TERMS AND CONDITIONS

1、「交易編碼」幸運大抽獎(下稱 “本抽獎”) 由金銀業貿易場(下稱 “本場”)主辦。推廣期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2 月1日零晨5時止。

2、參加本抽獎之同時,即表示同意及接受所有活動內容、條款及細則。如有違反,本場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 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3、客戶/行員若不願參加本抽獎,可電郵至cc@cgse.com.hk告知本場。

4、本場的所有員工、及有關之直系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抽獎,以示公允。

5、本抽獎將於2016年8月1日起(連續18個月),每季結束之第一個交易日下午時間(18:00),於本場4樓會議室進行抽獎。 以電腦系統隨機方式,在每季期間之「交易編碼」抽出60位得獎者。

6、抽獎結果將於每季抽獎日當天在本場網站 www.cgse.com.hk 內公佈,另外亦會於2016年11月11日、2017年2月 10日、2017年5月5日、2017年8月11日、2017年11月10日及2018年2月9日,分別在經濟日報及英文虎報刊登。

7、得獎者將於抽獎日後3個工作天內收到專人以電話或電郵通知有關領獎詳情。

8、得獎者被視為已授權本場使用載有其相貌的相片作本抽獎的公關或推廣用途,及使用得獎者之個人資料作為本抽獎的直 接郵遞及通訊之用。

9、所有獎品均不能被兌換為現金及必須於指定領獎限期內在香港領取。本場並非本抽獎之獎品製造/供應商,故不會對獎 品之質素及與使用獎品有關之任何後果負責。所有獎品之使用須受個別製造/供應商所訂定之所有條款及條件規限。本場 毋須就獎品的任何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其品質負上任何責任。

10、本場保留於本抽獎結果刊登後再次核實得獎者身份之權利。如有任 何爭議,本場擁有最終決定權。

11、免責聲明: 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本場的決定為準。